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哪些区别呢?

1. 税款抵扣情况不同

增值税专用发票: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凭证,而且可以作为购买方(一般纳税人)扣除增值税的凭证,因此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,还有抵扣凭证的作用。

增值税普通发票:除税法规定的特定项目外,都不能抵扣进项。

2. 发票的联次不同

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、六联。

三联:第一联为“记账联”,是销货方发票联,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,在票面上的“税额”指的是“销项税额”,“金额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“不含税金额”。

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,一次开具,三联的内容一致。

✅第一联是记账联(销货方用来记账)

✅第二联是抵扣联(购货方用来扣税)

✅第三联是发票联(购货方用来记账)

六联:第四、五、六联为附联,由纳税人自行确定。

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基本联次为二联、五联、一联的卷式票。

✅第一联是记账联(销货方用来记账)

✅第二联是发票联(购货方用来扣税)

✅第三联至第五联由发票使用单位自行安排使用。

增值税普通发票(卷式)为定长发票,发票基本联次为一联,即“发票联”。

如果纳税人开具的是数电专票或普票,开票后则以数据电文形式XML、PDF、OFD的版式展示,交付手段更加方便,开票后自动发送至开票方和受票方的税务数字账户,并自动归集。

3. 开具范围不同

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更小,存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有:

· 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;

· 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;

·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、酒、食品、服装、鞋帽(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)、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。